醫用外科口罩的檢驗方法((KF94)
外觀
用3個樣品進行試驗,目視檢查,應符合2.1的規定。
結構與尺寸
用3個樣品進行試驗,實際佩戴,以通用或專用量具檢測,應符合2.2的規定。
鼻夾
用3個樣品進行試驗,目視檢查,并實際佩戴,應符合2.3.1的規定。
用3個樣品進行試驗,以通用或專用量具測量,應符合2.3.2的規定。
口罩帶
取3個樣品進行試驗,通過佩戴檢查其調節情況,應符合2.4.1的規定。
3.4.2 用3個樣品進行試驗,以10N的靜拉力進行測量,持續5S,結果應符合2.4.2的規定。
合成血液穿透
取3個樣品,依據YY 0469-2011中5.5項的規定對口罩進行試驗,應符合2.5的規定。
合成血的配制方法依據YY 0469-2011附錄A。
過濾效率
細菌過濾效率(BFE)
取3個樣品,依據YY 0469-2011附錄B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,結果均應符合2.6.1的規定。
顆粒過濾效率(PFE)
取3個樣品,依據YY 0469-2011中5.6.2項規定的方法對口罩進行試驗,結果均應符合2.6.2的規定。
壓力差
取5個樣品,依據YY 0469-2011中5.7項的規定對口罩進行試驗,結果應符合2.7的規定。
阻燃性能
取3個樣品,依據YY 0469-2011中5.8的規定對口罩進行試驗,結果應符合2.8的規定。
微生物指標
按照GB 15979-2002中附錄B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,結果應符合2.9的規定。
無菌
按照GB/T 14233.2-2005第3章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,應符合2.10規定。
環氧乙烷殘留量
按照GB/T 14233.1-2008規定的氣相色譜法進行試驗,應符合2.11的規定。